“虽几经周折,不过最终被执行人还是履行了这笔货款,无论对当事人还是对我们这些执行人员而言,都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。”韩旭如是说道。11月1日,在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多次沟通、开导下,一起因拖欠货款引起的买卖纠纷案件终于顺利执结,15万元当场履行。
李某、周某夫妇在2017年前后,因为用于家庭生产经营,向张某购买饲料原料,因为李某拖欠货款,在张某的要求下,于2021年1月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,承诺2022年1月归还,并约定如果逾期将支付利息。约定时间到期后,在张某的多次催要下,李某夫妇始终以无力偿还为由进行推脱,为维护自身利益,张某诉至法院。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夫妇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张某货款。判决生效后,李某夫妇仍拒绝履行,2023年10月,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立案后,执行干警韩旭多次传唤被执行人,并从细微处着手,采取“法理+情理”的方式,既严肃地对被执行人李某、周某逃避执行、拖延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,又郑重地阐述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和不良影响。通过反复开导、沟通,被执行人李某态度终于软化,并于11月1日当天,将15万元货款全部履行完毕。
执行是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。西平县人民法院怀揣为民初心,致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,尽全力优化工作方式和方法,刚柔并济,在温情执行的时刻不忘执行力度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满意度。(冯占华 朱可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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